• 住建和公共事务管理局赴高新区在建工地宣传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
    为进一步做好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宣传工作,4月2日,住建和公共事务管理局赴高新区各在建工地现场宣传《条例》。

    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通过张贴海报、发放宣传册、下发红头文件等方式开展宣传,并要求各建设、施工单位作好相关学习和宣传。

    工作人员表示,《条例》是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,各建设、施工单位要加强《条例》学习宣传培训,增强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意识。要在工地现场通过宣传册、横幅标语、例会等方式对农民工进行全面宣讲,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,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。同时,各建设、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工作,重点针对农民工实名制录入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、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、维权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,及时整改,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。

    附: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,并予12月30日公布,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从保障原则、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、工资清偿、建设工程领域特别规定、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就如何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、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予以诠释和规定。